但是,建筑空间的配置,不能仅仅从人的行为方式这一层面上去考虑。支配人行为的,是心理。步行街的空间配置,也应该注意到心理空间这一重要层面。人们为什么聚集到步行街来?其行为的共同性,是消费。但具有共同行为的人,其心理上却是分流的。注意针对不同的合理心理需求配置步行街的空间,应该是规划设计者的题中之义。
我认识一位女士,她坦言休假日爱去步行街,但对于她来说,消费是次要的,展示自己则是主要的。她每次去那地方之前都要细心打扮,不仅面部化妆和修理发型要费去许多时间,在衣着的每个细节上,更是色色精细,佩戴什么首饰、鞋袜、手袋等等方面,经常要变换搭配再三,直到觉得天衣无缝、尽善尽美,才终于出发前往步行街。在那街上她常常是来回地走上几遍,自我欣赏,也希望别人能够欣赏。我认识的一位小伙子,邋邋遢遢,却也有类似的炫示心理,他经常会穿上不知从哪儿搞来的“独一份”的“文化衫”,到步行街去招摇过市。相信有这类炫示心理的人还很不少。生命是花朵,装扮好的生命本来就具有欣赏价值。这种在公众共享空间里炫示自己的心理是健康的,益己娱人的,因此,步行街应当设计出恰当的炫示空间。比如在街道某侧可以有宽宽的浅台阶,不必像服装模特儿走的T形台那么露骨,可以略呈弧面形,含蓄甚至含混,但是可以起到行于上时自我感觉特别良好,而走在旁边的人会自然对之瞩目的效应。在步行街上也可以允许在指定的路段进行艺术或才技的炫示,那一路段的空间配置如能精心设计,比如利用商厦交接处的凹进,或某些风雨廊中的不妨碍进出处,约定俗成地总容纳些演奏乐器、表演简单杂技的自娱娱人者,也能构成生动的一景。